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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会市場監管局獲悉,2019年8月5日,四川省高級法院作出(2019)川行再9號行政判決書,對成都蜀粹坊食物有限公司不平成都会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糾紛一案作出再審最終判決,支撑成都会市場監管局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至此,由成都会市場監管局查處的蜀粹坊公司私行利用與張飛牛肉公司產品类似的包裝、裝潢案歷經行政復議、一審、二審、再審,獲得法院的最終支撑。記者聯系蜀粹坊公司與張飛牛肉公司,均未獲得回應。
據成都会市場監管局微信公號“成都会場監管”發布的文章:
2015年9月
已經被原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四川張飛牛肉有限公司(如下簡土城當舖, 稱“張飛牛肉公司”)到四川省市場監管局投訴成都蜀粹坊食物有限公司(如下簡稱“蜀粹坊公司”)銷售的系列牛肉產品涉嫌利用與其產品类似的包裝、裝潢,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省局交辦成都会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
經查,張飛牛肉公司經過多年對多渠道營銷和廣告的投入,其主打的牛肉產品已為廣大消費者所熟知,市場上的知名度較高。其牛肉系列產品採用京劇“張飛臉譜”作為包裝、裝潢的首要組成部门,已深刻人心。
蜀粹坊公司生產銷售與張飛牛肉公司不异的牛肉產品,在產品上利用與張飛牛肉產品包裝、裝潢类似的京劇臉譜形象,且生產銷售時間在后。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1993年版)第五條第(二)款“私行利用知名商品独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利用與知名商品类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别人的知名商品相混同,使購買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規定,成都会市場監管局認為蜀粹坊公司選擇臉譜在包裝裝潢上利用,具备混同的主觀成心,構成私行利用與知名商品类似的包裝、裝潢行為。
2016年5月17日
成都会市場監管局依法責台中借錢,令蜀粹坊公司当即遏制違法行為,並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9042.35元,罰款2.7萬元的行政處罰減內臟脂肪的藥,。
2016年8月
蜀粹坊公司不平成都会市場監管局於2016年5月作出的行政處罰,向成都会当局申請行政復議,同年8月9日,成都会当局作出復議決定,維持了成都会市場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
2016年8月23日
蜀粹坊公司向成都会武侯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武侯區法院經審理,駁回蜀粹坊公司的訴訟請求。
蜀粹坊公司不平,向成都会中級法院提起上訴。法院開庭審理認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証據不足,原審法院認定部门事實不清、適用法令錯誤”,並於2017年11月28日作出判決:撤銷一審法院行政判決﹔撤銷原《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行政復議決定》。
2019年3月8日
四川成都会市場監管局依法向四川省高級法院申請再審,省高院受理並對本案進行提審。
省高院認為,張飛牛肉公司商品屬於知名商品,成都会市場監管局依據事情經驗和專業知識,認定蜀粹坊公司的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其認定事實清晰,依據証據充实,判決撤銷成都会中院的二審判決,維持武侯區法院的一審判決。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鄧文博 李彥琴
圖據成都会市場監督办理局微信公眾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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